司機和已故的交通事故受害者發現了相等地有罪
一個人指令支付?8,176.5 (Lm3,510) 在對他跑在1998 年5月19 日一名已故的年長婦女的孩子的損傷。
Gozo 法院, 由Magistrate ・安東尼・Ellul 主持, 找到司機、救主Mifsud, 和受害者、瑪麗亞・Conti, 相等地有罪對造成交通事故, 和因而被定□的Mifsud 支付一半損傷。
行政官Ellul 保持, Mifsud 先生沒有駕駛足夠仔細地為了防止事故。他並且注意到, Conti 夫人沒有穿過街道在附近位於的一條行人交叉路。結果, Conti 夫人和Mifsud 先生由法院找到相等地負責致命事故。
woman’s 孩子起訴了Mifsud 為損傷, 闡明, 他整個地負責造成發生在Fortunato Mizzi 街道裡的事故, 維多利亞。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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